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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6-17 11:40:42 人气:1006 来源:本站

GC表示工业管道
分GC1级、GC2级、GC3级 三个级别。
GC1 级(由国家局发证)。
GC2级、GC3 级(由省局发证)。
4.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压力管道为GC1 级:
4.1.1输送GB5044 及HG20660 中,毒性程度如下所列介质的管道:
a)极度危害介质(但苯除外);
b)高度危害气体介质(包括苯);
c)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。
4.1.2输送GB50160 及GBJ16 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如下所列,且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4.0MPa 的管道:
a)甲、乙类可燃气体;
b)甲类可燃液体(包括液化烃)。
4.1.3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.0MPa 的管道,以及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4.0MPa 且设计温度高于或等于400℃的管道。
4.2 符合下列条件的工业压力管道为GC2 级:
除4.3 条规定的GC3 级管道外,介质毒性危害程度、火灾危险(可燃性)、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低于 4.1 条规定(GC1 级)的管道。
4.3 符合下列条件的工业压力管道为GC3 级:
输送无毒、非可燃流体介质,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.0MPa 且设计温度高于-20℃但不高于+186℃的管道。
4.4 涉及毒性或可燃性不同的混合介质时,应按其中毒性或可燃性危害程度最大的介质考虑。
当某一危害性介质含量极小时,应按其危害程度及其含量综合考虑,由业主或设计决定混合介质的毒性或可燃性类别。
——压力管道规范-工业管道 第一部分 总则GB/T 20801.1-2006
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
1 适用范围
包括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、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申请。
2 封面
2.1 编号:申请书编号,由受理批准单位在受理后填写,编号方法同其许可证编号方法相同,但顺序号按实际顺序编排,可与许可证编号不一致,另外年份采用同意受理时的年份。
2.2申请单位:填写申请企业的全称,并盖单位公章,填写的名称与公章必须一致,并且是颁发许可证的唯一单位名称。
2.3 设备种类:填写申请许可的特种设备种类,包括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、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。申请多种设备种类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单位,申请时,应当按不同设备种类分开填写。
2.4施工类别:按安装、改造、维修分别填写。
2.5申请日期:填写申请单位向主管部门(如果存在)或者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书时的日期。一般情况下,申请日期与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收到申请的日期,不应当超过1个月,以便保持最新的信息。
2.6 申请类别:首次申请填写“首次”,复查填写“第一次复查”、“第二次复查”等。
3 第1页
3.1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
填写与申请设备种类许可相一致的单位的基本情况
3.1.1单位名称:填写申请单位的全称,必须和封面申请单位的名称完全一致。
3.1.2 所在国:填写申请单位所在地的国家名称。目前只有境内企业,故可填写为“中国”。
3.1.3 所在省(市、区):填写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名称,如用北京、黑龙江、内蒙古等表示。
3.1.4 所在市(地):填写申请单位所在地的市(或者地、州、盟)的名称,直辖市可不再填写
3.1.5 所在区(县):填写申请单位所在地的区(县)名称。
3.1.6 单位地址:填写申请单位的详细地址,包括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、市(地)、区(县)、路(街道、社区、乡、)、号(村)等(本申请书所要求填写的地址均同此)。
3.1.7 组织机构代码及所在地区代码:填写单位向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的代码,该代码作为安全监察机构信息管理追溯的代号,对于一个申请单位来说,必须保证具有其唯一性(本申请书有关组织机构代码的含义及其填写均同此,除申请单位外,其他有关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,如无法填写,可以不填写);所在地区代码按照GB/T2260-1999的规定填写(即当地身份证号码的前6位数字)。
3.1.8 法定代表人:填写申请单位合法的代表人,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。
3.1.9 邮政编码:填写与申请单位地址相应的邮政编码。
3.1.10 电话:填写能够与申请单位联系的有效电话。
3.1.11 传真:填写能够与申请单位联系的传真电话。
3.1.12 电子邮箱:填写申请单位有效的电子邮箱。如果没有,最好在有关网站上注册一个(本申请书所填写的电子邮箱均同此)。
3.1.13互联网网址:填写企业互联网网址。如果没有,可以不填此栏。
3.1.14 经济类型: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单位的经济类型,如国有、集体、股份、私营、个体、外商独资等。
3.1.15所属行业:对目前还存在的行业系统或者某行业集团的,可填行业或者集团名称,如铁路、石化、石油、电力等;对已经打乱行业界限的,可以填写申请单位上一层的管理部门,如某某公司等;如果申请单位已经作为一个完全的独立体,则可不填此栏。
3.1.16 批准成立机关:填写首先批准设立的政府部门;如果企业自行设立,除工商外,再没有其他政府部门,如有上一级公司,可写上一级所属的公司,如没有上一级公司等,可以不填。
3.1.17 营业执照登记机构:填写直接登记的工商部门,如某某市工商局、某某县工商局等。
3.1.18 营业执照注册号:填写工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编制注册号。
3.1.19 成立日期:填写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成立,使其具有合法地位的时间。
3.1.20 开始工作日期:填写批准申请许可或者批准试制的工作日期。首次申请,可不填写。
3.1.21 固定资产:填写与申请许可相关的厂房、设备等固定资产。
3.1.22 注册资金:填写在工商注册的资金。
3.1.23 管理者代表:填写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命的管理企业的人员姓名,如厂长的姓名等。如法定代表人与此代表是一人,也必须填写。
3.1.24 管理者代表职位:填写管理者代表的职位,如厂长等。
3.1.25 质量保证负责人:填写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,正式任命的质量保证负责人。
3.1.26 总人数:填写与申请许可相关的所有企业人员数。
3.1.27 取得相关认证
填写除特种设备许可、工商注册以外的其他部门、机构、社会组织的认证、批准,如ISO等。
3.1.27.1 认证项目:填写认证的项目。如ISO9001等。
3.1.27.2 认证机构:填写进行认证的具体单位或者机构。
3.1.27.3 认证日期:填写取得认证有关证书的日期。
3.1.27.4 认证有效期:填写认证相关证书的有效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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